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3月24日北市衛健字第1143081362號函辦理。二、健康署自113年7月1日起,旨揭方案針對6個月至未滿7歲兒童提供新增6次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」,以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,並提供衛教、追蹤或轉介資源,掌握黃金療育期,提升兒童健康。★檢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海報單張(附件1、2)及懶人包(附件 3)各1份。★提醒家長攜帶「兒童健康手冊」及「健保卡」,定期帶兒童至健康署合約院所接受篩檢服務。
一、依據本府衛生局114年3月24日北市衛健字第1143081362號函辦理。
二、健康署自113年7月1日起,旨揭方案針對6個月至未滿7歲兒童提供新增6次「兒童發展篩檢服務」,以及早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,並提供衛教、追蹤或轉介資源,掌握黃金療育期,提升兒童健康。
★檢附兒童發展篩檢服務海報單張(附件1、2)及懶人包(附件 3)各1份。
★提醒家長攜帶「兒童健康手冊」及「健保卡」,定期帶兒童至健康署合約院所接受篩檢服務。